2.農地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農地重劃主要為改善農業經營環境與提高生產效率,本處自57年至97年8月止計辦理248區,面積14萬1,532公頃。
早期農地重劃主要為改善60年以前完成之重劃區之經營環境,本處自77年至97年8月止計辦理455區,面積6萬2,596公頃。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主要為縮短城鄉發展差距,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本處自76年至97年8月止計辦理先 期規劃49區,面積413.43公頃,其中辦理施工建設計18區,面積129.08公頃。另本處自民國94年起主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94-97年度)示範計畫」,編列預算全額補助縣市政府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作, 94年至97年8月止計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先期規劃22區,面積168.32公頃,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12區,面積93.24公頃,工程設計13區,面積110.28公頃,重劃建設13區,面積81.8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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