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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處廉政會報設置要點有關性別比例規定

  • 資料來源:政風室
  • 聯絡人:林雪姝

為落實性別比例政策,並衡平廉政會報全體委員性別比例,以使不同性別充分且平等參與國家決策,法務部修正「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設置廉政會報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將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提升至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