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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林正工程司志陽榮獲內政部111年度廉能公務人員

  • 公布日期:111-07-11
內政部吳常務次長頒獎.JPG內政部吳常務次長頒獎.JPG
吳常務次長與林志揚等受獎人合照.JPG吳常務次長與林志揚等受獎人合照.JPG

林員針對廠商所提「機場捷運A7站區段徵收公共工程」民事訴訟案件,積極蒐集反證資料,提供律師有效抗辯,經最高法院裁定駁回廠商上訴,節省公帑4,869萬7,615元,有效維護機關權益,榮獲內政部111年度廉能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