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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問:「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採購案招標作業歷程?

答: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詳細招標資訊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https://planpe.pcc.gov.tw/pis/)

項次 日期 內容
1 112.11.22 第1次開標(流標)
2 112.12.04 第2次開標
(2家廠商投標,資格審查合格)
3 112.12.13 決標,由彥韋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問題2

問:目前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辦理情形為何?

答:為辦理區內所有權人搬遷後工地管理,已於112年5月1日起配合辦理先期圍籬工程,進行圍籬施工及區內保全巡邏工作,並於113年2月29日竣工;公共工程部分,已於113年3月1日開工,預計116年8月2日完工。

民眾不循正式管道要求提供相關資源或工程採購,而其訴求為非法應予拒絕,涉及暴力、脅迫等手段,應向司法機關告發: 

(一)如有暴力介入、恐嚇等明顯的犯罪行為,應向地檢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檢調單位告發,由檢調單位作後續的處理。 

(二)採購案外力介入視具體個案情狀,可能涉犯法條包含貪污治罪條例有關圖利罪、行受賄的部分,現行法制「圖利罪」不罰未遂犯,在前階段面對不法的請託關說,依照相關規定拒絕或是依法辦理採購,尚未有後續違法的問題。而「行受賄」部分,有尋求、期約、交付、賄賂等行為,亦應向檢調單位告發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