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橋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一、工程地點:彰化縣大村鄉大橋里。二、工程範圍:(一)東側:以慶安段334、334-1、334-2、334-3、334-4、333、332、354、435、438、440等地號土地為界(不含石笱排水支線)。(二)西側:以慶安段345、347、362、261等地號土地為界(不含中山路)。(三)南側:以慶安段261、354、426、425、430、432、434、435及440等地號土地為界。(四)北側:以慶安段344、345、335(部分)及334等地號土地為界。三、面積:約5.50公頃。四、辦理階段:先期規劃。五、經費來源:農村再生基金。六、工程主辦機關:彰化縣政府。七、計畫主管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