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地點:彰化縣大村鄉。
二、工程範圍:本重劃區工程範圍東起縱貫鐵路(不含);西至過溝3巷(含);南臨過溝3巷(不含)現況邊界;北達過溝排水防汛道路現況邊線為界。
三、面積:6.36公頃。
四、工程主辦機關:彰化縣政府。
五、計畫主管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六、工程內容:
(一)污水工程:污水自然淨化設施。
(二)綠美化工程:公園、停車場及綠地。
(三)道路工程:道路、人行步道及側溝。
1.道路面寬10公尺:2條,長度約343公尺。
2.道路面寬8公尺:7條,長度約1,107公尺。
3.道路面寬6公尺:1條,長度約190公尺。
4.道路側溝,長度約1,605公尺。
(四)排水工程:排水溝、雨水箱涵及集水井。
(五)照明工程:路燈33盞及景觀燈24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