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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些非屬全民督工之範疇?

    (一)檢舉不法案件:依法務部檢舉不法專線(0800-024-099)程序辦理。
    (二)政府採購法令疑義:政府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
    (三)建築管理:如建照、違章查報、既成巷道認定等,逕洽所在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四)民間工程:逕洽所在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五)一般道路缺失通報與查詢,請洽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
    (六)非施工中之公共工程範圍的環境髒亂,請逕洽各縣市政府。

  • 請問直線之計畫道路,因其兩側建築物之偏差,導致中線發生偏差時,實地偏差在多少公分以內者,視為無誤?

    直線之計畫道路,因其兩側建築物之偏差,導致中線發生偏差時,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其偏差實地在十五公分以內者,視為無誤。

  • 請問道路中心線不同方向之交會點在二點以上者,應如何測定道路中心樁?

    依105年4月12日修正發布之「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3款規定,道路中心椿,以採用相交道路中心線之交會點定位為原則,如不同方向之交會點在2點以上,彼此之距離在30公分以內者,取其平均值。

  • 請問都市計畫樁在何種情況下可設置虛樁?

    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都市計畫樁因地形地物之阻礙無法到達或樁點極易損毀者,得設置虛樁,僅測定坐標,不埋設標石,並應在附近適當地點設置副樁以指示其位置。但情況特殊者,得免設置副樁。

  • 自辦市地重劃監事會之權責為何?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二、監察理事會執行重劃業務。
    三、審核經費收支。
    四、監察財務及財產。
    五、其他依權責應監察事項。
    (主管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 農地重劃區之農路規劃設計標準為何?

    依據「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第2條規定如下:
    農地重劃區之農路系統規劃應使重劃後之農地坵塊均能直接臨路為原則;其設計等級區分為聯貫村落或區域外縣、鄉(鎮、市)道路之幹線農路、聯接縱向農路與橫向農路之主要農路及臨接各坵塊短邊之田間農路;其規劃設計標準如下:
    一、幹線農路路寬七公尺,其路間最小間隔為九百公尺。
    二、主要農路路寬六公尺,其路間最小間隔為三百公尺。
    三、田間農路路寬四公尺至五公尺,其路間最小間隔為一百六十公尺。
    前項各款農路寬度及間隔因受地形限制,經農地重劃協進會及農地重劃委員會決議者,不在此限。

  • 農地重劃是否有辦理坵塊整地?

    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12條:
    重劃區因農路、水路工程設施需要及基於灌溉、排水便利之區域性整地,應列入重劃工程辦理。但其屬個別坵塊之整理工作,應由受分配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為之;所需經費,得向政府指定之銀行申請專案貸款。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行政院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之機場捷運A7站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之主要工程項目為何?

    捷運A7站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主要施工項目包括
    整地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銜接水路及滯洪沉砂池)、大地工程、自來水工程、污水管線工程、共同管道供給管溝工程、路燈照明工程、號誌工程、交通工程、公園工程、景觀工程、廢棄物清理工程、代辦台電管路預埋工程、代辦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管線配合工程、代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配合管線遷移工程及代辦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壽山路埋設管道工程等。

  • 市地重劃工程交通臨時安全措施施工注意事項有哪些?

    1. 跨越道路之各項工程應分段實施,須以維持通車為原則,若無法達到上述規定時,應派員指揮管制交通,並放置必要之管制設施及指示標誌。
    2. 車輛及施工機具於收工時,不得隨意停置於大眾通行之路面,惟在不妨礙交通順暢前提下,且經徵得業主同意並設置妥善安全防護設施後,得集中放置。若有必要封閉道路施工時,在施工前應向轄區警分局或派出所、轄區公所及當地里長說明施工內容及交通管制情形,必要時可辦理會勘或放置告示牌,以利民眾了解施工相關訊息提前改道。

  • 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各單位分工執掌為何?

    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之興辦事業計畫、財源籌措、都市計畫擬定、山坡地範圍檢討、剩餘可建築土地處分及合宜住宅招商興建等事項由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區段徵收計畫報核、產業專用區土地標售、區段徵收作業等由內政部地政司辦理,桃園市政府協助辦理;區段徵收公共工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及驗收作業,由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