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因應原位於土城區金城路二段地區之臺北看守所、臺北女子看守所、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與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之搬遷需求,利用土城彈藥庫軍事設備配合移除並解除禁、限建管制後,釋出之較大面積之公有土地資源,依法務部與司法院等機關需求劃設搬遷用地,內政部配合行政院政策指示,以區段徵收方式協助司法院與法務部儘速取得所需用地。
二、範圍
本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因高速公路阻隔,基地東至都市計畫保護區、文教區(現況德霖技術學院)、第四公墓殯葬用地公有地產權範圍為界,西至金城路二段、土城都市計畫區機關用地(消防局使用)、捷運系統用地與保存區(現況為廣承岩寺)為界,北至明德路、土城都市計畫地區暫緩發展區主要計畫之鄰里公園兼供兒童遊樂場用地(公兒二十)南側,南以本案新訂擴大後機關用地、和平路為界。
三、面積:59.7公頃
四、主辦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