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主要為改善農村生活環境,促進土地合理利用,自76年開辦以來,本處即接受地方政府委託辦理先期規劃、工程設計及施工監造等作業,直至94年起本處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94至97年度)示範計畫」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六年(98至103年度)示範計畫」後,作業模式改為由本處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業務,並自104年起配合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結合農村再生政策,擬辦地區須位於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內,透過跨域合作,使農村活化達加乘效果;本處94至111年底止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完成21區,面積約138公頃,詳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