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頂安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一、工程地點:臺中市大安區頂安里。二、工程範圍:(一)東側:頂大安段23、22-10、237-2、221、238-2、未登錄地(22-18北側)、22-18地號及下大安段未登錄地(5-18北側)、5-18、5-6地號為界。(二)西側:頂大安段69-5、未登錄地(69-5、50、51、53西側)、54(部分)、未登錄地(55 北側)、55、234及安行段871(部分)、872(部分)、1(部分)、873(部分)、14地號為界。(三)南側:安行段872(部分)、14、13-1、13、31地號為界。(四)北側:頂大安段69-5、70-1(部分)、70(部分)、32、未登錄地(32東側)、31(部分)、30(部分)、29、未登錄地(29、27、26、25- 1、23 北側)地號為界。三、面積:約8.33公頃。四、辦理階段: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五、經費來源:農村再生基金。六、工程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七、計畫主管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