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青草湖周邊腹地為青草湖觀光發展重點地區,原計畫於青草湖周南側劃設有1處公園用地、1處碼頭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及1處乙種風景區與甲種風景區,另於青草湖北側亦劃設1處1.78公頃之公園用地,供觀光遊憩使用,惟土地多屬私有地,故為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促進青草湖觀光發展,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另考量該範圍內土地地籍凌亂,所有權持分複雜,為利於土地所有權人整合建築及促進土地開發,爰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
另配合教育部103年3月7日臺教高(三)字第1030028744號函同意籌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湳雅院區興辦事業計畫,設置急重症中心及教學研究中心,以提升新竹地區醫療品質,爰藉由市地重劃取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湳雅院區預定地部分土地,以因應都市發展趨勢及兼顧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二、範圍:
1. 範圍位於青草湖與環湖道路為界之南北兩側土地,其兩側範圍四至如下:位於公(兒)二用地以西、青草湖以東及以北、乙種風景區以南,面積約9,616.34 平方公尺;位於明湖路 1075 巷以東及以北、青草湖以南及以西,面積約20,216.29 平方公尺。
2.臺大醫院新竹湳雅院區計畫位置位於武陵高架橋以南、湳雅街以北、西臨東門大溝、東至武陵路196巷之文大用地,面積約1,425平方公尺;細部計畫規劃為住二用地及道路用地,位於鐵道路以南、東大路以西,面積2,492 平方公尺。
三、面積:合計3.5公頃。
四、工程主辦機關:新竹市政府。
五、專案管理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六、工程內容:
(一)青草湖市地重劃工程
1.道路工程
(1)計畫道路6S-12M(含單側人行步道2.1公尺),計134公尺。
(2)計畫道路5S-8M(含單側人行步道2.1公尺),計143公尺。
(3)計畫道路5N-8M(含單側人行步道2.1公尺),計115公尺。
2.護岸工程
北側基地加勁擋土牆1座,計200公尺。
3.水土保持設施工程
(1)北側基地沉砂滯洪池(DP-01)1座。
(2)南側基地沉砂滯洪池(DP-02)1座。
(3)銜接北側基地沉砂滯洪池排水溝(NE01),計25公尺。
(4)銜接北側基地沉砂滯洪池排水溝(NW01),計80公尺。
(5)銜接南側基地沉砂滯洪池排水溝(SE01),計175公尺。
4.排水工程
(1)計畫道路6S-12M排水暗溝,計134公尺。
(2)計畫道路5S-8M排水暗溝,計68公尺。
(3)計畫道路5N-8M排水暗溝,計130公尺。
5.景觀工程
青草湖公園(含公園內新增擋土牆1座)。
6.機電照明工程
既有路燈遷移,計6座。
(二)臺大醫院新竹湳雅院區市地重劃工程
1.道路工程
6M計畫道路,計55公尺。
2.排水工程
6M計畫道路雙側側溝,計93公尺。
3.機電照明工程
單桿高燈,計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