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烏日前竹地區位處原臺中縣市都市計畫交界地帶,範圍面積計約110.71公頃,土地未能整體規劃利用,土地違規使用嚴重,都市景觀雜亂失序,且南側之旱溪排水有潛在自然災害危險,配合河道截彎取直改道工程,排水整治計畫有其急迫性,更因被編定為農業區40多年而無法發展。
為有效整合土地資源與利用,建構完整道路系統,促使都市均衡發展,故原臺中縣政府於民國91年發布實施「擴大及變更烏日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等都市發展用地,指定應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遂透過本計畫之整體規劃及開發,打造居住、行政、休憩等生活機能完善的新社區。
二、範圍:
前竹區段徵收區位於烏日都市計畫區東側,南臨旱溪排水、北臨工業區、東臨臺中市南區及烏日區區界(原臺中縣、市界)、西臨柳川排水。
三、面積:約110.71公頃。
四、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五、專案管理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六、工程內容:
本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分4個標案施工,截至112年1月底已完成2個標案,分述如下。
(一)先期圍籬工程
開工及竣工日期:
(1)開工日期:108年12月18日。
(2)竣工日期:109年12月31日。
(二)第一標
1.整地工程:土方整理、廢棄物分類處理。
2.道路工程:15M道路、12M道路、8M道路。
3.排水工程:U型側溝及單孔箱涵。
4.大地工程:擋土設施及邊坡監測等
5.污水工程:用戶管線Ø200MM、污水管線Ø300MM埋設。
6.自來水工程:自來水管埋設Ø200MM、Ø100MM。
7.道路照明工程:新設照明燈桿。
8.號誌工程。
9.共同管道工程:纜線管路、支管洞道。
10.景觀工程:公17草地、滯洪池噴植草梓及既有喬木定植。
11.臨時中繼住宅工程。
12.交通維持工程。
13.既有道路維護工程。
14.其他雜項工程。
15.代辦台電69kV工程。
16. 開工及竣工日期:
(1)開工日期:109年7月1日。
(2)竣工日期:1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