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農民賴以生活之農業環境及兼顧農村生態保育,促進農業資源永續利用,本處自民國77年起即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先期規劃、工程設計及施工監造等工作,早期農地重劃區係指民國60年以前完成農地重劃之地區,將寬度原僅為2.5至3公尺之狹窄農路及年久失修水路渠道,一併更新改善,建設完善農水路系統,同時考量減少工程施設對農地環境的衝擊,加入各項生態工程設計,營造滿足農村地區生物生存基本需求的友善生態環境,以兼顧維護農村自然生態及景觀風貌。
本處110年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施工監造計15區,面積共999公頃,預計於111年陸續完工,詳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施工監造區一覽表。
一、工程地點:臺南市鹽水區。 二、工程範圍:東至西部幹線鐵路,西至田寮大排,南至南北9路,北至東西1路。 三、面積:約98公頃。 四、工程主辦機關:臺南市政府。 五、規劃設計及監造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一、工程地點:臺南市東山區。 二、工程範圍: 東山(五): 東至東西2路,西至嘉南大圳北幹線,南至南北4路,北至東西1路。 聖賢(九): 東至嘉南大圳北幹線,西至南北1路,南至吉貝耍支線,北至急水溪。 三、面積:東山(五)約54公頃、聖賢(九)約37公頃,合計約91公頃。 四、工程主辦機關:臺南市政府。 五、規劃設計及監造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一、工程地點:臺南市下營區、六甲區。 二、工程範圍: 大屯(四): 東起:東至東西12路,西至東西1路,南至麻豆大排水溝,北至朝興南路。 六甲(十二): 東至台1線,西至南北1路,南至南北4路,北至南北5路。 三、面積:大屯(四)約145公頃、六甲(十二)約17公頃,合計約162公頃。 四、工程主辦機關:臺南市政府。 五、規劃設計及監造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